万源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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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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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在2020年度“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无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其中,部门动态37条,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5条,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告类等信息20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90条,发放宣传传单、公告等1.2万余份。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工作,做到“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把握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三农问题”、人居环境、种植结构调整、深化农村改革、脱贫攻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任务。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大信息采编力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提高信息编撰质量严格发布程序,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调动局属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严格把关相关信息内容,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依托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广泛发布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万源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充分体现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把信息公开和保守国家秘密有机统一起来,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二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依据单位职能、权责清单等,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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