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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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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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万源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及时、依法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增强财政公开透明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万源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加大对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财政动态、办事程序等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万源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等平台,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部门动态、市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内容。2020年共主动公开动态信息8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编发《财政信息》30期,其中省财政厅采用1条、达州市局采用8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网站、财政部网站等相关媒体及时公开,做到了公开、透明、便民。二是2020年5月15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公开了《万源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协助全市228个单位依法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同时同步公开 “三公”经费的预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均全部在政府门户网公开。三是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主办件2件、协办件8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件、协办件4件,全部办结,实现见面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政协提案办理被市委表彰优秀办理单位。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投诉举报,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万源市财政局受理1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书,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财政信息内容发布审核,严格发布程序,发布的内容应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财政各项工作动态。严格信息报送审核,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依托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动态监督机制,发布信息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惠农政策,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13903.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数量较少。今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税体制改革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众关注的财政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三是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对财经纪律等制度方面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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