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和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万市责办〔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政务(便民)服务提速增效行动,扎实推进“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村级事务代办服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务事项管理
结合实际,拟将政务服务事项分为万源市域内通办事项(以下简称“全县通办”事项)、乡镇能够办理事项(以下简称“就近能办”事项)、市级部门完全办理事项(以下简称“部门全办”事项)三大类。
“全县通办”事项:政府各部门打破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通过简政放权、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和采用信息技术平台等方式,明晰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和任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受理、办理。
“就近能办”事项:本属于政府各部门办理,但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事项主管部门将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下沉到乡镇(街道)办理。
“部门全办”事项:确因政策原因及其条件限制,政府各部门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只能由所在业务主管部门服务大厅或市级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完全办理。
二、强化工作目标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为民便民、利企惠企、清单统一、公开透明、监管到位、廉洁高效的理念,通过创新条件优化服务,推进电子技术信息平台,全面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域限制,加快实现“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努力实现“跨县通办、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全国通办。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每年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梳理本部门权力事项,建立“全县通办”“就近能办”“部门全办”“川渝通办”等事项清单,确保各事项管理更清晰、更准确、更透明。今后,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主动逐年拓宽受理办理区域和范围,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各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比例大幅提升,圆满实现上级提出的通办事项管理目标任务。
三、强化清单指导管理
(一)明确管理责任。市委编办为本市权责清单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谋划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牵头组织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动态调整等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权责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参与权责清单编制及动态调整的审核确认等工作。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负责加快推进“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部门全办”等事项清理和更新管理工作,指导日常业务开展。原则上经济发达镇、中心场镇涉及个人事项均应纳入“就近能办”事项管理,其他乡镇根据实际确认,努力实现群众、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社会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定期发布清单。结合《万源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万审批〔2019〕71号)、《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全县通办事项”建议清单〉的通知》(万府办函〔2019〕58号)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的通知》(万府办函〔2019〕50号)文件,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负责每年9月底前清理确定(调整更新)一批本单位“全县通办”“就近能办”“部门全办”等事项清单(模板参考附件1、附件2、附件3),10月中旬前以书面文件报告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审核。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应在11月中旬前完成审核,并将审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报告单位。每年11月底前市级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将审定后的事项清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地各单位,并及时对外公开,将对外公布的事项清单送市纪委党风室和市行政审批局。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部门全办”事项办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针对每一件服务事项均要制作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书面印发或展示到各办事窗口,及时更新完善,督促各窗口严格按要求开展办件服务;要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做到服务一个标准,严禁区别对待、优亲厚友,特别是对于既有部门办理环节又有乡镇办理环节的事项,一定要主动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相关单位及其窗口顺利、有序办理,坚决杜绝事项办理中各环节不畅,出现延时、超时、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四)严格受理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和相关办事窗口单位要按照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中明确的“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部门全办”事项管理要求和业务指导,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主动在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对接承办各政务服务事项。针对相关业务办理难点,要主动报告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市级各部门业务管理单位接到反映问题后要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解决。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部门全办”事项清单,是“开展政务(便民)服务提速增效专项行动”的必然要求,是有效解决群众企业“多跑路、进多门、长时办”等问题的重要之举。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坚定“为民、便民、利民”理念,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研究抓,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具体抓。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对“全县通办”“就近能办”和“部门全办”事项认真梳理,2021年3月底前建立首次清单上报审核,4月底前完成对外公布(其程序按前述定期发布清单要求),往后实行定期建立(更新)清单管理。相关清单对外公布后,各政务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业务指导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承接及配合责任,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服务办理。同时,既要从现有的办事渠道、流程、环节等方面优化提升服务,也要从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上下功夫,加快相关办事硬件、软件和机制等建设,精准落实改革要求。
(三)强化问效,严格考核。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局要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导。重点对书面文件清单、公开公示内容、一次办事告之、办事服务指南、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市纪委监委要进行严肃问效问责。同时,市委督查室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坚决确保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附件:1.万源市XX局“就近能办”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2.万源市XX局“全县通办”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3.万源市XX局“部门全办”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
万源市XX局“就近能办”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项号 |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项办理流程 | 承办机构 |
1 | 就业服务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公共服务 | 申请—乡镇(受理、初审、上报)—就业局(复审、抽查)—财政局(核查评审)—经办银行审查发放贷款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
2 | 户政服务 | 居住证办理 | 行政确认 | 个人申请—乡镇(受理—审查—决定—取件) | 乡镇派出所 |
3 |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公共服务 | 申领人(提供资料)—银行(审核、为申领人开户、制卡、通知领卡) | 银 行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清理“就近能办”事项,主要是将本属于各部门办理,但为了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将办理权限下沉到乡镇(街道)办理的事项。
2.事项类别:参照“万府办函〔2019〕50号”附件“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表格中的事项类别,如:户政服务、生育服务、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惠农补贴、民政服务、军人事务等等;事项名称必须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办理项”名称一致;
3.事项类型: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依申请服务的事项类型其中一类;
4.事项办理流程:事项在乡镇能具体办理哪些环节、市级部门(单位)负责办理哪些环节;
5.承办机构,表示该事项是在乡镇的具体办理地点:①.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②.在市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办理,如: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司法所等;③.全程网办或在乡镇其他地点,如:村(居)委会、学校、银行、辖区医院等。
附件2
万源市XX局“全县通办”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项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项办理流程 | 办理地点 |
1 | 老年人优待证审核发 | 公共服务 | 申请—乡镇、部门(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取件)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大厅 |
2 | ||||
3 | … | … | … | … |
注:
1.清理“全县通办”事项,主要是打破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和任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可受理、办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及时更新调整。
2.事项名称必须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办理项”名称一致;
3.事项类型: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依申请服务的事项类型其中一类;
4.事项办理流程:事项在乡镇能办理具体哪些环节、市级部门负责办理哪些环节;
5.办理地点:该事项在所有乡镇或市级部门等具体地点均能办理。如:①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②市级XX部门XX股室、③市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司法所等)、④市级部门单设服务大厅(就业局服务大厅、居保局服务大厅、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大厅、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等)、⑤市政务服务大厅等地均能办理。
附件3
万源市XX局“部门全办”事项目录清单(模板)
项 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是否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 是否通过一体化平台办件 | 是否通过 本部门业务专网办件 |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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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部门全办”事项:确因政策原因及其条件限制,政府各部门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只能由所在业务主管部门服务大厅或市级综合政务服务大厅完全办理。
2.主要清理依申请类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服务、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
3.根据事项运行情况,如实填写事项办理过程中是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还是通过部门行业内网或专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