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派出审计组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个别部门未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存在“单位人员超编制,配备中层干部不规范,职能职责未履行到位,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等普遍问题。审计组认为,“三定”规定是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必须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为此,特会同市委编办分析讨论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一是对“三定”规定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未认真学习领会“三定”规定。在万源市某局审计过程中发现,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党组认为本单位机关工作任务重、行政编制少,为方便工作开展,将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到机关工作,且配备中层干部不规范,由事业及工勤人员担任中层正职,擅自超职数配备中层副职。对此,审计组及编办建议该部门加强“三定”规定的学习,及时纠正违规配备的中层干部,严格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的使用。
二是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不够。审计组在万源市某中心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内设的股室未按“三定”规定率全职能职责,其原因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未召开工作移交协调会,导致该项工作尚未能及时移交。对此,审计小组责令市机关服务中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建议由市级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职责调整划转等问题。
三是针对上述现象,审计组建议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三定”规定的宣传力度,使规定精神深入人心,为以“三定”规定的落实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也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以“三定”规定为依据,强化监督,发现执行不力和超权限行使职责等问题,立即查处和纠正,必要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以此促进“三定”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