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 来源:万源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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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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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公务员队伍管理,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科学评价工作实绩,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公务员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万源市管理的未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公务员履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阶段任务和重点工作情况,参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情况,以及各股室根据工作性质涉及的中心工作。

        考核内容可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施方法

    (一)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个季度,考核时间为每下一季度初考核上一季度的等次,包括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

    (二)考核方式。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工作。设置共性指标和弹性指标,其中共性指标总分为100分,弹性指标加减分最高均不超过5分,同一件事加减分不累计。

    (三)考核程序。按照个人小结、分管领导初评、主要领导审定、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每下一季度初被考核人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基本情况、小结、培训部分,由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量化指标得分进行初评,再由主要领导审定,最后由平时考核工作领导评鉴,评议结果由我中心综合股存档备案(若考核人员未确定等次,填写好情况说明)。

    (四)考核公示。每季度评出考核结果并统计后,将考核结果在我中心公示栏内公布,接受监督。待本年度平时考核结束,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汇总表》,在下一年度1月中旬上报市委组织部。股室分管领导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四、考核比例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中,评为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占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好等次名额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

    五、考核结果运用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1. 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2.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会议通报、书面通报等方式予以表扬,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 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推荐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4.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5. 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单位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6.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7.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8.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对连续有2个及以上“较差”等次的,中心主要领导进行诫勉。

    9. 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0. 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到我单位的公务员,由我中心进行平时考核。公务员下派、挂职、轮训期间,时间超过本季度一半的,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本季度一半时间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只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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