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3号
经继承人龚兰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唐中志匡泽芝 | 唐鸣 | 唐平信(先于唐中志死亡)、梁金香(先于唐中志死亡)、匡泽芝、唐鸣、唐渊 | 匡泽芝唐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建设路(粮食局)3单元5楼1号 | 万源房权证集资字第0068号 | 建筑面积:112.04㎡; 分摊土地面积:16.16㎡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