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4号
经继承人冉明生、冉明才、冉明英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方佑碧、冉异文 | 冉明生、冉明才、冉明英 | 冉公(先于冉异文死亡)、李氏(先于冉异文死亡)、方佑碧的父母(先于方佑碧死亡)、冉明生、冉明才、冉明英 | 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东关路王家沟24-25号1楼 |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06609号 万国土资国用(2006)字第0602号 | 建筑面积:47.65㎡; 分摊土地面积:5.18㎡ | 其他商服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