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辖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镇综合执法中队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万源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白沙镇综合执法中队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管理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主动性,在队伍内部形成有效竞争机制,优胜劣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执法中队主要工作职责与工作经费来源
1.工作职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巡查场镇秩序各村违章建筑、违法侵占土地、道路安全情况。同时结合各种具体情况做好制止电炸毒网鱼、制止乱砍滥伐、防汛救灾、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制止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余各项工作。
2.工作经费:从罚没收入中返60%作为工作经费分配。
二、工作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执法大队人员必须着装上岗,着装必须整洁,注重仪表;执法必须亮证;执法时严禁抽烟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严禁索、拿、卡、要;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率。
4、严格考勤。建立月考勤制度。执法中队的考勤由中队长督促队员认真履行,不得徇私舞弊,应如实考勤,并将考勤情况在月底前报镇党政办公室。
5、执法中队人员办理公务时,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注意形象。
6、工作期间任何执法人员不得喝酒。
7、所有执法人员须确保通讯工具全天24小时畅通,因故关机的应确保能随时取得联系。
8、各项巡查工作实行包片分组责任制,执法队队员除镇统一安排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都要对所负责的村进行巡查,同时要对所做工作做好记录台账。
三、请销假制度
1、私事、病、婚、丧请假
(1)请假时原则上应书面申请,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并电话(短信)报分管领导,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签批,并电话(短信)报主要领导,2天以上(含2天)由书记、镇长签批。
(3)病休假须出具医疗单位证明;病休假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婚、丧请假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四、值班制度
1、执法中队节假日值班安排报镇党政办公室。
2、建立值班专用记录本,由带班员记录。值班记录必须详细真实。
3、所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一经查实,作平时的旷工处理。
4、值班时如遇紧急事项,除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必要时还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外,还应作好详细记录。
五、考核办法
综合执法队人员实行聘用上岗制,一年一聘,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分为两类:出勤(40分)。绩效(60分)。考核办法分为月考核及年终综合考评两种方法。具其体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1.出勤考评:正常工作时间实行签到,早上为8点30分前签到。遇到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必须全天候在岗在位。未经请假缺勤一次扣3分,无故缺勤第二次扣10分,缺勤三次或连续脱岗三天以上的一律解聘;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的,一次扣3分:迟到一天扣1分;年内出勤分累计扣30分时将终止聘用合同。出勤情况由镇综合执法中队进行考核。
2.绩效考评
(1)执法队员应积极协助村规办、自然资源所、环保办、安办等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章事件。无故不参加所安排的工作一次,考核分扣2分。
(2)发生火情、汛情时,执法队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未到现场的,年终考核分扣5分,因故不能到场必须报批。无故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年终考核扣10分,第二次予以解聘。
(3)执法队员应对违章建房、电炸毒网鱼、乱砍滥伐、违章用火等加强巡查。巡查不力的,被机关职能部门督查到通报一次,所在片区队员年终考核扣2分,被县、市督查通报一次年终考核分扣5分:一个月累计被督查通报两次,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被督查通报5次于以解聘。在所包片区内发生违法建设、电炸毒网鱼、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制止不力或不及时上报的,每起年终考核扣2分。
(4)执法队员绩效考核分月累计得分情况。
3、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分=(月出勤累计得分+月绩效累计得分)/12。年度考核分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优秀;考核分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车辆管理制度
补助燃油费用
继续实行车辆出行按实际里程给予补助燃油费用。具体办法是用车人如实记录用车时间、地点、用车事宜、同车人员、用车里程,按照每公里1至1.5元标准补助;标准是汽车排量1.4以下每公里补助1元,汽车排量1.4以上每公里补助1.5元;补助燃油费的车辆其交通安全、车辆保养、交通停车费、过路费、交通处罚费等一切均属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执法车辆外出上传往返里程照片报镇内勤管理人员,作为补助燃油费用依据。
本制度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