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切实加强老年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铁矿司法所利用村委换届选举人员集中的契机在铁矿镇双坝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月15日,司法所会同铁矿镇双坝村村支部,向老百姓宣传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提高老百姓消费维权意识。
讲诉讼时效莫过期:《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讲如何维权:维权有五招,总有一招适合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群众宣讲检验合格商品“身份证”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并告知其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自己享有哪些权利,若权利遭受损害,可以寻求何种途径解决。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维护辖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