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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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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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四川省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项目(万源市境内)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位于万源市河口镇名扬村(原庙垭乡名扬村3、4、6、7组)、秦河村(原秦河乡半边街村2、3组,金刚坝村1、2、3、4组)、老鹰寨村(原秦河乡老鹰寨村1组)、三官场村(原秦河乡三官场村1、2、3组,向岗岭村1、5组);鹰背镇新恩岭村8组。拟征收集体土地101.8342公顷,其中:农用地82.7360公顷,建设用地4.4356公顷,未利用地14.6626公顷;同时,转用国有土地57.14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581公顷,未利用地56.8857公顷;合计征(转)用土地158.9780公顷。具体范围和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

    三、公告时间

    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5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2017年5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17〕86号发布了《关于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万源市随即展开实物调查、公示、复核工作,实物调查成果得到了村组、乡镇签字认可。2020年万源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确认〈四川省平昌县江家口水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审查后(万源市境内)实物补充调查及复核成果〉的复函》(万府函〔2020〕451号),确认了土地现状调查的成果。

    五、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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