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龙潭河度假区项目 租赁经营公开招商公告
  • 来源:万源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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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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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地利用万源市龙潭河度假区旅游资源,早日将万源建设为全国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更好地打造龙潭河景区品牌形象,更好地满足广大游客的需求,切实推动万源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万源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对龙潭河度假区项目的租赁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万源市龙潭河度假区项目

    (二)项目地址:万源市龙潭河度假区项目及周边区域(四至界限:西至原景区大门、北至阴阳泉、南至下崩口、东至张家坪),具体以万源市政府审批的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区域为准。

    (三)项目租赁经营模式:采取租赁模式将龙潭河度假区项目区域(具体以政府审批的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区域为准)交给承租商运营,运营期内出租方(万源市天马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下同)有权对企业运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四)项目租赁经营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0年(2021年至2031年),以租赁经营协议签订时间作为租赁期的起算时点。

    二、准入条件及要求

    (一)承租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及失信等经营记录的旅游业内企业。

    2.经营条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备成熟的景区运营管理经验和管理团队;具有从事旅游行业服务、景区管理的成功案例;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源市场和景区营销能力。

    3.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旅游产业深度合作、资源配套、市场开发投资的经济基础。

    (二)其它要求

    1.承租商取得租赁经营权后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另行协商)。

    2.承租商取得租赁经营权后1个月内须向出租方提供详细的运营管理方案(包含龙潭河景区投资项目、业态丰富、营销活动等)。

    3.承租商取得运营权后3个月内须对景区运营管理进行规划方案编制并报万源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

    4.承租商取得运营权后,第二年景区年游客量须达到20万人次,第三年至第五年游客量应当实现按不低于15%的涨幅递增。

    5.承租商取得运营权后2年内须确保龙潭河度假区获评省级度假区;五年内力争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6.承租商取得租赁经营权后须在四川省第十二届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举办前完成水上乐园建设及承办泼水节活动。

    三、招商政策

    1.出租方成立“万源市龙潭河度假区项目运营监管服务小组”负责为承租商提供全面政策支持。

    2.承租商按照出租方要求完成水上乐园项目建设及承办泼水节活动,出租方可免除承租商第一年租金。

    3.出租方为提升万源旅游知名度,在承租商足额缴纳第二年的租金后,奖补承租商营销宣传费用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四、洽谈须知

    1.洽谈时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复印件)。

    2.提供企业简介、企业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资料、景区运营管理成功的业绩说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

    3.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景区运营管理方案。

    4.企业优势阐述。

    五、报名时间

    万源市龙潭河度假区项目租赁经营公开招商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名(每天9:00-12:00,13:00-17:00为报名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  佳

    联系电话:0818-8629430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河西新区市政办公大楼八楼万源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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