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分配情况予以网上公示。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文件下达我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4722万元,现将资金4722万元下达到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项资金全部属于专项库款保障资金。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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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