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燎原宾馆和原万源玩具厂信访诉求解决方案的批复》(万府函〔2021〕43号)要求,需收回《万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源玩具厂征用划拨土地的通知》(万源府土发〔1993〕字第9号)文件并公告注销,但原万源玩具厂股东陈国华等9人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万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源玩具厂征用划拨土地的通知》(万源府土发〔1993〕字第9号)遗失,因未收回该文件原件,现公告《万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源玩具厂征用划拨土地的通知》(万源府土发〔1993〕字第9号)遗失作废并注销。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28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一办公区405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该文件自动作废并注销。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秦川大道157号(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一办公区),联系电话:0818-8600232。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