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万源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万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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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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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报是国家税务总局万源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万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万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万源市太平镇河西体育路2号,邮编:636350,电话:0818-8615156)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万源市税务局紧密围绕建设法治税务、服务型机关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和达州市税务局、万源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机制、落实保密审查规定、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列示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加强登记台账管理,不断提高申请办理水平,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流程,抓实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研判把关,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制。2020年,未发生一例因政务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群众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案件,实现零举报、零投诉。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公开渠道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万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万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相关网站、媒体、报纸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一方面,通过行业外网填报本系统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同时充分运用好政府公开栏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改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依法性。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3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72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9873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系统信息公开情况从总体来看,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在:一是现有政府公开信息总量不大;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了解;四是政府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及时更新各项政策、法规等信息;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四是加大投入,改善政务公开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建设;五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强化公开责任,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起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相关要求,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拓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紧扣“非接触式”办税、办税便捷化等内容开展税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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