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支部、村委,大竹镇派出所、紫溪乡小学、紫溪卫生院:
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万源市紫溪乡关于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万源市紫溪乡委员会 紫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万源市紫溪乡关于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达州市、万源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结合紫溪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达州市委、万源市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关爱、保护、救助未成年人常态化工作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和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1.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查处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 200 米范围内非法网吧,清理清缴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等音像制品出版物。
责任单位:乡办公室
牵头人:侯维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禁止在校园门口20米内设置垃圾台、摆放垃圾桶,及时查处校园周边乱扔乱倒垃圾、乱张乱贴广告现象,排查整治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乡场管办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二)加强食品经营管理
1.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店铺经营活动的监管,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摊点。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学校校门外 50 米内摆摊设点,对违规经营的严肃查处,对无证经营的及时取缔。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2.开展校园周边商铺及饮食场所食品安全检查,查处“三无”食品和不卫生食品;检查督促校外餐饮行业规范经营,及时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摊点,加大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力度。
责任单位:乡场管办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3.劝导流动摊贩、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倡导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关注饮食卫生安全,主动拒绝购买“三无”食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
责任单位:大竹镇派出所、乡综治办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学校门口安装标识牌、减速带等交通标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排警力在学校上放学重点时段进行交通疏导,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大竹镇派出所、乡交管站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厉打击 “黑客运”“黑摩托”非法营运、超载超速,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预防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大竹镇派出所、乡交管站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娱乐场所整治
对校园周边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麻将馆、台球室等娱乐场所加强监管,不定时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娱乐场所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与学校、家长取得联系,并对涉事场所进行处罚、整顿。
责任单位:大竹镇派出所、乡场管办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强治安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负总责,健全完善面上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纵向排查与横向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制度,重点排查涉校矛盾纠纷,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有困难的群体要做好扶贫济困、教育疏导和服务管理工作,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书面通报相关情况。
责任单位:乡场管办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深入排查容易肇事的精神病人、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涉黄赌毒人员,恐吓、侮辱、攻击学校学生,教职工的危险人员,以及于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秩序的人员,要及时疏导、教育,逐一制定稳控措施,建立专档、指定专人负责稳控,组织学校护校队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治安巡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大竹镇派出所、乡综治办
牵头人:李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开展法治安全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责任单位:乡办公室
牵头人:刘丽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强化“新型电信诈骗”以及校园金融诈骗、网络信息安全、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安全防范教育。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
牵头人:李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1.全面落实省公安厅《关于 2020 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公发〔2020〕48号)以及达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市政发〔2020〕 36 号)文件精神,做好“护校安园”工作。
责任单位:紫溪乡小学
牵头人:敖胜乾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各单位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校园安保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完善校园监控网络,实现视频监控校园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保安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欺凌、防踩踏、防震、防自然灾害等校园安全教育,加大宣传安全知识力度,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及时排查和整改校内外安全隐患,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对学校进行一次全方位、多层次、逐地逐校拉网式排查,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一校,不漏一园,切实把学校、幼儿园的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校园欺凌、性侵、虐待、反暴力、零售香烟等问题)排查清楚。
责任单位:紫溪乡小学
牵头人:敖胜乾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加强高峰执勤机制和“护学岗”的建设,织密护校安全网,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实时防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设施,要坚持反复排查、动态排查、连续排查,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
牵头人:雷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1.加强师生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认识性侵,了解性侵害的主要形式,知道防范和应对性侵害行为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排查存在隐患。
责任单位:乡妇联
牵头人:刘丽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举报平台,让师生共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乡综治办
牵头人:李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抓好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突出重点加强摸排、依法严惩,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乡团委
牵头人:李欢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来成年人权益。
责任单位:乡妇联
牵头人:刘丽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平安万源建设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常态化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发现报告机制,畅通投诉、求助渠道,发挥基层队伍优势,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性侵、家暴、虐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下大力气开展整治,确保问题彻底根除。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及时通报涉未成年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法律监督情况,及时通报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事件和舆情,对涉及未成年人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三)强化督导问责。学校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坚持做到专项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常规治理与监督抽查相结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党委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治理工作及时督导、定期检查,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大案事件,或者因不法侵害、家校纠纷、师生矛盾、校园欺凌、食品安全及其他问题,引发重大负面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强化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
附件:万源市紫溪乡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万源市紫溪乡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勇 党委书记
副组长:侯仁鸿 党委副书记、乡长
熬胜乾 紫溪乡中心小学校长
成 员: 侯 维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丽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李 欢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廖永华 综治办负责人
舒孝娟 财政所所长
唐学松 办公室负责人
李欢欢 办公室工作人员
冉光艳 党建办工作人员
于丕仁 紫溪乡小学副校长
王承均 柿子坝村支部书记
王成佳 楼房坪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雷霆同志担任,廖永华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