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长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坝镇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 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长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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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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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辖各单位:

    为杜绝因不慎野外用火造成的森林火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野外火源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办法,对林缘可燃物实施有组织、有计划烧除(简称:“计划烧除”),现将“计划烧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镇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大方案的宣传力度,严格抓好工作落实。

                                 万源市长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长坝镇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践证明,充分利用森林火险等级低的天气条件,积极组织群众有计划烧除林缘等地可燃物,可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推行“计划烧除”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生产性用火和森林防火之间的矛盾,变群众无序用火为有序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的安定和稳定。

    二、指导思想

    开展“计划烧除”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为指导,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原有全面禁火、严查惩罚的单一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和只抓管理不讲服务的工作方式,转变为疏与堵结合,管理与服务结合,积极组织和指导群众开展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做到有计划用火。

    三、遵循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调查掌握各地烧稻草、烧秸秆等习惯,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对长期以来没有烧田畔草习惯的村、组不必强行推广“计划烧除”的做法,但其他野外用火应纳入统一管理。

    (二)尊重民意,服务群众。坚持做到方便群众,简化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实施办法简便易行。在非火险期间,由用火户提出申请,报村委会审批,具体点燃时间由村委和用火农户共同协商决定。

    (三)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各挂包村镇干部和村主干在实施过程中要精心指导,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看护,确保野外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四、主要做法

    野外用火实行疏堵结合的管理办法,具体做法是:在低火险期,以“疏”为主,根据农事活动的需要,引导农民有计划、有组织的烧除秸秆和林缘杂草,烧除森林火灾隐患;在高火险期以“堵”为主,及时发布禁火令,加大护林巡查力度,禁止和查处野外违章用火。

    五、具体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计划烧除”工作群众性和社会性强,必须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向广大群众说明“计划烧除”的意义,取得群众支持。

    (二)开展调查摸底。驻村干部和村主干要组织村民小组长和护林员调查各农户的用火意愿的田头地块,对地类、地点、面积、片数、户主通讯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以便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三)做好前期准备。村委会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合理安排烧除计划、时间、人员组合等并进行必要的简单培训,让烧除人员掌握“计划烧除”的方法和技巧。同时,相关农户应准备好相关的护火工具,村级扑火队伍应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跑火能迅速扑灭,防止酿成火灾。

    (四)认真组织用火。用火必须事先经过村委会批准并向镇森防指挥部报告,村委会批准时必须对用火防护措施、人员组织、扑火准备、通讯联络、天气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核实。“计划烧除”的关键在于多人在场,每个用火点人数不低于5人,并指定负责人集中相关人员,统一指挥用火,准备不足和高火险天气不得批准用火。

    (五)注意火场清理。在“计划烧除”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对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确认彻底清除余火后方可撤离人员。

    六、检查指导

    各村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疏通各个环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未能按规定抓好落实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审批用火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不按规定审批擅自在野外违章用火的人员给予坚决查处;对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总结经验

    林缘可燃物“计划烧除”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各村要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断加以完善。各村一定要做好计划烧除的推广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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