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全镇人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让文明深入人心,造福百姓,根据中共市委宣传部、万源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万委宣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黄钟镇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为突破口,着力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让文明深入人心,让创文造福百姓,为争创全面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工作目标
从文明礼仪、交通秩序、公共环境、公共设施等4个方面,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整治行动,力争用8个月时间,使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居民素质得到提升,场镇“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常态化创建水平不断提升。
四、整治内容
1、文明礼仪方面。重点整治:语言不文明,讲粗话、脏话;仪表不文明,穿戴不得体,举止不文雅,不按秩序排队;就餐不文明,奢侈浪费;乱扔垃圾等。(负责人:何永翠)
2、交通秩序方面。重点整治:乱穿马路不走人行道;开车不礼让行人、抛扔杂物,不按标志停放车辆;不按秩序上下车。
3、公共环境方面。重点整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空抛物,随意焚烧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散发小广告;公共场所吸烟,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
4、公共设施方面。重点整治:随意破坏、占用公共设施,占道修建房屋影响行人通行、堵塞消防通道等。
五、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利用宣传单、微信号等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居民了解整治行动的内容,主动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整治不文明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整治,现场曝光,现场处罚,教育引导广大居民自觉纠正不文明行为。
3、巩固提升阶段。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认真总结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完善,巩固整治行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