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分配情况予以网上公示。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文件下达我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4164万元,用于扶贫支出方向。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邮编:636350
市财政局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办事处东关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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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