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法委发〔2021〕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级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外汇、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继续保留行政复议职责。
三、2021年7月1日前,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审理,以自身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原由各级政府部门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信访事项等,仍由该部门办理。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直接向属地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申请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1.达州市司法局,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永兴路2号综合楼1004室,联系电话:0818—2108698。
2.通川区司法局,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通川中路89号,联系电话:0818—2693753。
3.达川区司法局,地址: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66号,联系电话:0818—5139968。
4.万源市司法局,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裕丰街118号,联系电话:0818—8504317。
5.宣汉县司法局,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1号,联系电话:0818—5588251。
6.大竹县司法局,地址:大竹县滨河北路777号,联系电话:0818—6211639。
7.渠县司法局,地址:渠县东城二桥头右侧宕渠路南路嘉隆国际1号楼社会治理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18—7215699。
8.开江县司法局,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文兴街3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8—7272585。(原文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