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发【2021】20)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租房所在社区(单位)初审、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939866。现将申请租赁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户): 何义德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府办发【2021】20)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租房所在社区(单位)初审、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复审符合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939866。现将申请租赁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户): 何义德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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