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教育局
  • 来源:万源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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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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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达州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教育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及信息化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地方统编教材。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科研基地建设。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

      (五)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评估。

    (六)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特岗计划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负责本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筹措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办法措施监督实施,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科研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科研合作项目的执行

      (八)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统筹编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责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科研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和来万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制度建设、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十二)承担万源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所有行政职能交由市教育局机关承担。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议案提案办理、新闻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等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师训股。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才资源的配置、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选拔聘用、调整交流、培养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继续教育、绩效考核和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在职教师的岗位设置、聘任、变动及教师资格注册。负责“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三)基建财务股。拟定全市教育科技事业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学校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学校各类用房的建设,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教育科技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等。负责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基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负责国(境)外教育科技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管理全市教育收费工作。

      (四)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参与研究并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拟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工作和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负责审核中小学校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的选用。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及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和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本要求、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承担继续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活动。

      (五)内部审计股(纪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各单位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的情况。负责对全市学校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负责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提出建议。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教育系统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六)安全与信访股。负责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会同相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七)体卫艺股。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拟定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学校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师资培训。指导并会同学校实施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餐饮安全、疾病防控、环境卫生等工作,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八)党建办。负责教育系统党建、意识形态、统战及群团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三会一课”的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发展、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和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牵头负责学校思政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股。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和执法工作。审批外籍人才引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教育系统深化改革工作。

       (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营养办)。主要负责市域内所有学段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负责接受学生资助类社会捐赠,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对教师的“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对普通高中学生的滋蕙计划、对新考入大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负责省属高校毕业生赴万源市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奖补工作。负责全市建档立卡中职、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负责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中央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开展科学配餐、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做好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

      (十一)招考办。主要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的招生(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宣传、咨询、报名、体检、组考、指导填报志愿、政审、建档、各种录取信息的采集及书法水平测试等相关工作。

      (十二)万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巩固提高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十三)教育工会。主要负责加强教育工会自身建设,保障教职工民主权利,开展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工会工作经验,抓好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十四)教研室。主要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科研发展的规划和教研课题申报,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宣传、推广、应用教育科研成果,探索教育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赛课、送教等教研活动,提升学校校本教研和教师教研能力水平。负责开展教学视导,检查学校教学工作以及教学课题研究工作,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不断改进教学方式。负责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抽测评估工作,组织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质量调研检测,做好命题、阅卷和综合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好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基本功大赛、教研论文、优质课评选等活动。

      (十五)电教技装中心。主要负责统筹全市教育信息化及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指导全市现代化教育及技术装备的应用和理论研究。负责全市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装备教学研究成果的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实验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督查指导学校电教技装工作开展,拟定市教育信息化年度计划,开展数字资源使用指导与培训,推行办公信息化,组织参加或开展各类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类赛课评选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开展优秀电化教育案例的评选工作,组织各级各类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等。

      (十六)项目办。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要求。负责教育系统具体建设项目规划,协助做好建设项目争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所有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建设的可研、立项、方案设计、地勘、图纸设计、预算、评审、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核、指导、督促、监督教育系统所有维修项目建设工程的合法开展和规范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所有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相关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督促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对校舍安全问题及时排查整治。负责建设项目文书档案的收集及规范管理。负责基建项目信息统计、分析,各类基建报表及固定资产入库和进度报送工作。

    (十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要负责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规划、协调,研究、指导及校外健身娱乐、学习、艺体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对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开展夏(冬)令营、研学旅行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强化少年儿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信息。开展舞蹈、音乐、绘画、书法等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十八)乡村振兴办。统筹巩固拓展教育扶贫成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义务教育保障各项工作。负责普万(舟山市普陀区、万源市)教育协作、达州市“组团式”帮扶、达州市“结对帮扶共建”等工作。协助做好控辍保学、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资助。负责做好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选派,组织局机关干部实施结对帮扶脱贫户各项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选派驻村干部和教职工帮扶管理。指导本局挂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秦川大道20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622047

      六、负责人姓名:张从俊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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