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大沙镇
  • 来源:万源市大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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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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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工作职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大沙镇党政办公室  围绕乡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承担乡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乡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乡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  负责乡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   负责乡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  负责乡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    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规划、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    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大沙镇民政办公室  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乡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负责对本乡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   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三)大沙镇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制定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参谋。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村(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帐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负责二孩生育证审报批、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本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完成乡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大沙镇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汇总乡预算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的管理协调工作。        做好税收征管,协调生财、聚财、理财的关系,向乡政府提供财源建设思路。        负责乡财政预、决算,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政府性基金。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乡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及时、认真完成市财政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大沙镇村建办公室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乡党委政府的决议。    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切实理顺村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壮大好全乡党员队伍。 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工作,将试点村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运行高效、资源优化的生态、环保、和谐新型农村生活生产区。    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六)大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工作指示。全面负责处理本乡的日常综治工作。    研究制订全乡综治工作的规划目标、计划规划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加强基层治保、调解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综治队伍素质。   对本地治安状况定期进行分析研究,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制订必要的整治措施,负责具体实施。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等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预防或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组织辖区内各村居、单位、部门开展创安等活动。   组织普法教育,研究制订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    办理乡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委、政法委交给的其他事项。

    (七)大沙镇交通管理运输站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拟订乡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发动群众和组织车辆参加民工建勤,修路建桥;    管理乡水路、陆路运输市场;   对辖区内各种经济成分的运输车、船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含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    管理乡搬运装卸市场;    负责乡运输船舶、渡口以及小河支流的安全管理;    管理乡汽车修理业和船舶修造业;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   受船舶检验部门的委托,负责办理本乡十米及十米以下非机动船舶的检验和勘划载重线,签发适航证书;   受委托征收运输管理费,农业拖拉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养路费,乡船舶管理费以及政策规定的有关费用;    建立健全各种运输工具和收费台帐,做好交通统计报表工作。

    (八)大沙镇林业站  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乡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木竹加工企业用材管理;做好山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九)大沙镇文化广播影视站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以及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镇域内的文艺和体育骨干、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协助和辅导文化室开展工作。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间文艺遗产,做好文物宣传保护工作。受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体育市场进行管理。认真做好本地区有线电视网络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线路正常安全运行。做好收视费收缴工作。完成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大沙镇农技推广站  负责全乡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引导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负责培养农业专业户和科技示范户,举办技术培训班,开办技术咨询,印发技术资料,因地制宜推广农业新技术;负责引进和供应农作物优良品种、化肥、农药,对引进的新品种实行先试点示范,后推广普及,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确保优质、高产、高效;负责向乡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反馈农业生产动态和农民意见,为农民提供技术和经济信息,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和定点调查工作,提供对口农药,为农民防治病虫害提供科学依据;承担上级农业推广部门下达的试验示范任务,遵循“自愿互利” 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服务。配合上级农业执法部门(机构)做好当地有关农业执法工作;开展经营服务,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种子、农药、化肥,让利于民,方便农民;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大沙镇人民政府大楼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766007

    六、负责人姓名:孟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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