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黄钟镇
  • 来源:万源市黄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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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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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为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依据;做好各类会议组织;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做好文件收发呈阅报送;扎实做好接待服务;落实重点督查督办;完成有关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档案公物管理;严格执行招待、租车管理制度;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做好信访接待;严格执行公章管理使用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和食堂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民政办公室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镇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申报、发放、管理救灾款物;募捐,接受和分配救灾捐款;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五保户给养工作;负责困难户救济。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和全镇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维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拥军优属、优抚、抚恤、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双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指导农村开展村民自治建设。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申报。负责民间组织,社团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弃婴收养、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四)财政所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定财政、财务方面的各项批示、制度。 编制本年度财政预算、结算(草案),执行镇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组织预算收入和执行预算支出及向镇人大、政府报告预算收支的调整,每月向镇政府和市财政局报告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加强镇属各中心(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种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管理。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定管理人员、定制度、定数量、定期核销。负责全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摸清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各种会计凭证、账簿表册、工资关系、文件资料、会计报表等都要定期分类装订,妥善保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市财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综治办公室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政法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制订综治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治理、违法犯罪高危人群排查管控以及法制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指导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各类形式的综治防范活动。检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档案,为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提出建议。承办见义勇为人员的核实、推荐、保护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交管站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拟订乡镇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发动群众和组织车辆参加民工建勤,修路建桥;管理乡镇水路、陆路运输市场;对辖区内各种经济成分的运输车、船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含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管理乡镇搬运装卸市场;负责乡镇运输船舶、渡口以及小河支流的安全管理;管理乡镇汽车修理业和船舶修造业;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受船舶检验部门的委托,负责办理本乡镇十米及十米以下非机动船舶的检验和勘划载重线,签发适航证书; 受委托征收运输管理费,农业拖拉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养路费,乡镇船舶管理费以及政策规定的有关费用; 建立健全各种运输工具和收费台帐,做好交通统计报表工作。

    (七)财政所  组织预算收支执行、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进行乡镇财务管理等。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惠农资金的监管。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理村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农技推广站 负责制订全镇种植业生产的发展规划、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措施。开展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农业技术培训。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九)卫计办公室  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拟定全乡(镇)长期人口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实施。 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乡(镇)计生工作情况,并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当好参谋。 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计生各统计数据。 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依法发放“一证三书”。 建立计生工作例会制度,指导、检查村级开展计生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村级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合理使用计生经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做好有关计生系列保险和福利工作,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及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十)文广站  应用各种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手段,积极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教育,抵制各种落后、腐朽、反动思想的侵蚀,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从当地实际情况及群众的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建设、管理和应用好广播电视网络。寓教于乐,满足群众多方面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开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辅导并培训各类群众文化艺术骨干,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性文化艺术 创作组织和业余文艺团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城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本地区的文化艺术档案。 协助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文化室,担负文化室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辅导工作。

    (十一)党务办公室  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党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街道党工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机关党的统计工作,健全统计台帐,加强档案管理。检查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议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活动和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十二)村镇规划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监督审查村庄和集镇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和全区乡、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工作,对违反《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黄钟镇人民政府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840003

    六、负责人姓名:苟华鑫  党委副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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