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民政工作新机制,积极谋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任务。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于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加大城乡低保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共计3551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06745人次,城市低保对象38445人次,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共计7832.50万元。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及时启动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万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启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入户抽查工作,对大竹等35个乡镇上报的低保资料进行入户抽查;出台了《万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万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规范低保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实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动态评定和公示制度<!--万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万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加大对低保等资金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2.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代拟了《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通知》,全年按照医疗救助程序和对重点救助对象不低于70%的救助要求,共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5513人开展救助,发放资金1278.54万元。
3.抓好残疾人救助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80元)以打卡直发的方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529人次411.31万元。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川民发〔2018〕195号文件要求,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目前,共计对符合条件的88988名困残对象发放生活补贴711.63万元。
4.开展重传、精神病人、临时救助等工作。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因患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患者给予生活和医疗救助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做好艾滋病患者遗孤信息收集统计,对艾滋病患者遗孤给予生活救助,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保障标准按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高标准救助。加大对危害社会稳定安定和家庭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力度。印发《万源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源市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精神病救助管控力度,目前,入院救助精神病患者548人次。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目前,共救助1852人187.54万元。
(二)着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现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950本,全年为8271位高龄老人及时足额发放津贴278万元;开展“敬老月”活动,走访慰问高龄老人;筹备开展了全市老年人文娱活动,配合达州市老龄办开展了“欢乐敬老行爱心暖夕阳”慰问演出。积极推进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已为300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捐赠意外伤害保险,11551位老年人参加银龄保险。
2.特困供养健康发展。我市现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409人,其中:集中农村特困748人,每人每月供养金500元;分散农村特困1633人,每人每月供养金400元;集中城市特困7人,每人每月供养金600元,分散城市特困21人,每人每月供养金500元,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补助金1191.17万元,办理新增特困对象108人,减员169人。
3.社会养老稳步推进。我市现有5家民营养老院机构,设立床位855张。其中万源龙潭河养生基地500张,万源市圣福养老服务中心152张,白沙河养老公寓53张;鑫盛养老服务中心100张,花萼养生居已完成所有主体装修建设,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
4.全力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和适老化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对5392名特殊老人群体价值161万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对竹峪镇、庙子、长坝等3个乡镇敬老院211张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已全面完成。
5.全面完成“晚晴行动”。请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晚晴行动”服务队对我市为城乡特困人员中失去听力、行走不便、腰膝疼痛等进行现场检查,并为全市360余名老人配发价值40万元的康复辅助器具。
6.做好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万源市中医院对17个乡镇敬老院入住的628人进行评估,其中:全自理381人,半护理168人,全护理79人,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不断健全
1.加强汛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任务、职责和与各乡镇的联系方式,及时掌握灾害损失情况,确保重大灾情及时上报,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2.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年前全面展开冬春困难群众缺粮排查,及时上报冬春需救助情况,争取上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896万元。及时发放救助物资:冬春救助大米48100公斤、食用油9840升、棉被15300床、棉衣1100件;发放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救助资金896万元,切实保障了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3.防灾减灾工作。加强救助物资储备,已采购棕垫1000床、棉被6000床、棉衣1000件、毛巾被1000床,采购菜籽油20000升、采购大米40000公斤。开展救助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对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及时统计上报“4.5”风雹灾、“5.21”洪涝灾、“5.26”滑坡等自然灾害,迅速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
4.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改革工作。代拟了《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细化职责分工,工作有序推进;初步建立了本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的农房保险机制。2018年,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源支公司承保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每户每份年交保费30元,全市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原农村散居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保险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农户保险费30元,由入保农户负担20元,市财政按每户每年补贴10元。
5.基层政务(救灾)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积极开展基层政务(救灾)公开试点工作,编制(救灾)政务公开三级目录,建立公开标准体系,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方式。已通过省上组织的终期检查验收。
(四)着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
1.双拥工作有序推进。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驻万部队官兵和全市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各乡镇组织召开好座谈会工作,共发放慰问金及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经费共75万元、慰问信5000余份、张贴双拥年画25000余张、为优抚对象挂“光荣之家”牌匾6000个、为现役军人挂“光荣军属”2000个。结合建党97周年、建军91周年、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点,充分整合电视台、网络媒体和平面宣传三大资源,构建起“三位一体”宣传格局。通过开辟电视双拥专栏、政府内外门户网刊发动态、开设“万源双拥”微信公众号和多种平面宣传等形式,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举办双拥文艺晚会,有力提升双拥文化氛围。
2.优抚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清理和核查全市优抚对象,全年共减员100人,新增各类优抚对象194人(其中新增参战军人64人,新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177人,新增带病回乡人员37名)。按时为57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补助资金4308万元。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补助、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金共75.1万元,有效缓解其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的问题。完成全市4944名优抚对象参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工作,资助费用88.9万元。积极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7年冬及2018年春全市接待退役士兵、士官161人,目前,16名转业士官已基本安置到岗,拟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补助386.1万元。
3.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落实信访、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个个肩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积极进行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了排查率100%、化解率达100%。按要求上报信访统计表及敏感时期“零报告”情况。无重大和信访恶性事件发生。全年未发生集访事件。
(五)着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现有民办非企业91家,有社会团体83家,新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5 家,社会团体6家,注销社会团体3家。加强服务,努力为社会组织营造宽松和谐的管理工作环境;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为社会组织搭建交流服务平台,加强了社会组织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促进了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适当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降低登记门槛。积极探索建立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使广大社会组织不断走上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良性发展轨道,为社会组织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2.关爱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继续签订委托监护协议责任书,完善留守儿童信息系统。开展全市孤弃儿童大排查工作,户户见面,核对档案及身份证明、资金兑现情况,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补助。全市享受孤儿生活补助125人,其中机构养育36人,散居89人,累计发放补助金144.85万元。继续完善困境儿童数据库,加强对困境儿童数据的掌握。
3.婚姻登记管理持续向好。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着力打造优质文明服务。已办理各类婚姻登记6895对,其中结婚登记3631对,离婚登记1002对,补发结婚证2210对,补发离婚证76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3人次,咨询、查询复印婚姻档案3825人次。
4.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完善殡仪馆、火化设施设备、公墓等殡葬服务规划,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殡葬设施设备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推行相适应。大力推动文明殡葬和生态安葬,落实惠民政策,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遵循殡葬事业公益属性,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为群众提供更优惠、更优质的殡葬服务。
5.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站务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共救助394人次;主动为流浪乞讨生活无着救助对象开展“寻亲”服务活动。新增4名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流浪精神病人,确认了3人救助对象信息,正在完善相关甄别和送返工作。截至目前,共救助631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1.32万元,其中医疗救助60.16万元,生活救助 36.04万元,返乡支出12.5万元,临时安置救助2.57万元。
6.基层政权建设有序推进。深入推进社区服务站与社区标准化建设,太平镇燎原社区和新华社区、青花镇立信社区等30多个社区服务站建成投用。推行“约法三章”,完善村规民约、村(居)务公开和议事协调等制度,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村(居)民自治更加健全。稳步推进撤乡设镇工作,井溪、花楼、鹰背、赵塘4个乡撤乡设镇申报资料已上报省民政厅审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通过国家验收,1.7万余条地名普查数据得到国家二普办确认,目前,正进行成果转化和档案整理。
(六)夯实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民政项目建设
1.万源市儿童福利院及中心敬老院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下一步进行专项验收和综合验收,正在采购入住前所需的设施设备。
2.万源市精神病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已完成综合大楼主体及附属用房主体建设和室内抹平、外墙石材干挂、空调管网安装及消防管网安装已完成。下一步进行门窗安装、电梯安装及室内吊顶装修和附属设施施工。
3.万源市旧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已完成概算评审、代理机构招标,正在进行财政评审,力争2019年1月开工建设。
4.万源市烈士陵园(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所有施工建设,下一步进行竣工测绘和综合验收。
5.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项目。已全面完成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任务。
(七)抓党建促脱贫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充分结合民政业务,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基层福利机构、定点帮扶村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举办庆“七一”演讲比赛活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让党员在活动中受教育、改作风、惠民生、树形象。抓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按党员发展要求,落实政治审查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广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注入新力量,壮大党员队伍,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
2.以“党建引领脱贫” 为方向,打赢帮扶村的脱贫攻坚战。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力量。积极稳妥推进帮扶村土龙场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切实保障第一书记脱产驻村,推动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对口帮扶、及时落实帮扶资金、扎实开展帮扶活动。大力夯实脱贫帮扶各项举措。突出民政帮扶特色,2018年以预脱贫村陶坪院村的帮扶为重点,创新职工帮扶工作方式、方法,精准施策,抓好帮扶工作痕迹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帮扶工作;支持资金5万元,用以培育集体经济和改善办公办事环境;为2018年陶坪院村、土龙场村预脱贫的贫困户解决帮扶资金,用以发展养殖,确保贫困户人均收入3600元以上。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夯实“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3月22日召开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专题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发改善”主题活动,按时报送相关图片资料及主题活动报告;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十四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专题廉政党课1次、谈心谈话15人/次、个别警示教育3人/次,将谈心谈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全年立案2件,警告处分2人;根据万纪发〔2018〕10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万源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资金兑现情况抽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万民〔2018〕140号),成立了3个抽查组、工作组随机抽查各乡镇、各敬老院民政资金兑现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民政业务繁多,乡镇民政办是乡镇内设机构,无固定编制,人员变动大,且办公设备老化。建议在各乡镇恢复民政办,配备1-2名专职民政员,配备办公设备,解决办公经费。
三、2019年工作计划
1.社会救助工作。强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达州市的要求和我市出台的文件规定,及时开展低保核查及相关治理工作;按时足额兑现各项资金;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2.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孤弃儿童大排查,做到户户见面,核对档案及身份证明、每个季度资金兑现情况;二是大力宣传和推行“明天计划”救治工作;三是继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做到每季度及时更新;四是做好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及年检工作和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五是进一步发展志愿者,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六是处理万源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日常事务,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如何成立党支部以及管理全市社会组织党支部;七是继续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开展节前安全祭祀工作,保障我市火化炉民生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八是积极开展实施2018年—2019年度省厅“三区计划”。
3.养老服务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城乡特困供养政策,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二是不断加强全市养老机构日常运行管理,严格规范落实敬老院财务、医疗救助、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平稳运行;三是积极开展2019年城乡敬老院适老化床位改造、居家养老服务、城乡日间照料中心新建等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来年目标任务;四是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民办公助等养老模式,多种形式满足我市老年人养老需求;五是积极筹备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搬迁入住工作,力争2019年6月前完成搬迁入住。
4.基层政权工作。一是稳步推进井溪、花楼、鹰背、赵塘撤乡设镇工作;二是做好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四是继续推进社区服务站和社区标准化建设;五是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六是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七是做好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清理排查工作;八是完善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成果转换工作。
5.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精神病医院(一期)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在2019年6月前完成所有施工,并投入使用。二是旧院敬老院建设项目争取在2019年1月开工建设,年底完成所有的主体施工建设。三是积极筹备赵塘黑宝山敬老院项目、魏家敬老院项目、市福利中心改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市救助管理站标准化维修改造项目。
万源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