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 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 作者:苟学良
  • 发布日期: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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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11 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 9—20211116日(共5个工作日)。

    1.联系电话:0818-8730427

    2.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窗口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销售建设项目

    万源市白沙镇东风坝(茶垭工业园区)

    达州市蜀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博观节能智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租用万源市印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万源市白沙镇东风坝的2栋闲置厂房,建设混凝土外加剂复配生产线2条,其中聚羧酸减水剂复配生产线1条,速凝剂复配生产线1条,均不涉及母液或母料的生产;预计年产聚羧酸减水剂4000吨、速凝剂1000吨。

     

    施工期:本项目系租用闲置厂房,无土建施工,施工期活动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污染物包括设备安装噪声,其源强在55~70dB(A)之间,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建设单位通过不在夜间进行安装作业,安装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废弃包装材料可经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不乱丢弃,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1)废气:有机废气设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净化处理,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石子磨粉及筒仓贮存环节的粉尘,通过管道共用一套;(2)废水:减水剂搅拌罐定期清洗废水,通过容器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设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3)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车间实行封闭生产等隔声措施;(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定期回收处置;通过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各类固废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相关部门文件:1.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07-511781-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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