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经信局:
2021年8月,由万源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白沙派出所、安办、白沙供电所、红河水电公司协作,对我镇散乱污企业采取断电停产措施,并要求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手续前不得私自接电生产。
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21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函【2021】33号)中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万源市2021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实施方案-->我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王玉业砂石厂、荆桥石刻、潘传群砖厂、郑先梅板厂、杨富云砖厂、原船儿河坝堆场、杨老大石刻、杨德建石刻等散乱污企业在没有取得任何部门的批复下,仍私自接电生产,我镇多次督促其进行整改,但仍未整改到位。现将该情况报告贵局,恳请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断电停产、督促整改,我镇将高度配合相关工作,严防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特此报告。
附件:1、《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21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函【2021】33号)<!--万源市2021年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实施方案-->
2、部分散乱污企业生产图片
万源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