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福地护森林,和美万源谱新篇 ——万源市出台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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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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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位于川渝陕结合部,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森林资源丰富。为切实解决我市森林生态系统中存在的短板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达州市的决策部署,我市市委办、市政府办于近日印发了《万源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对万源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万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网格体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到2025年,构建起体系健全、责权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4%,森林蓄积量保持在2270.3万立方米以上,林地保有量450万亩,林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

    方案要求,全面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市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林长,实行县级林长包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林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林长。乡镇(街道)与辖区派出所共同建立“林长+警长”制度,村级建立“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实施区域森林资源安全发展网格化监督管理,确保“山有人管,案有人查,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维护好林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林区生态安全。

    方案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林长制运行规则、工作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以及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把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人、财、物的保障,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运行、稳步推进;强化社会监督,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林长名单、职责和监督电话,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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