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产售楼部(营销咨询中心)房产中介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万房发〔2021〕42号)
  • 来源:万源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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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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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辖区内房产售楼部(营销咨询中心)、房产中介机构: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常委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房产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严格疫情防控要求。要求万源市辖区内的房产售楼部(营销咨询中心)、房产中介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扫码通行

    接待客户要让客户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绿码通行。对持有黄色健康码、红色健康码的人员不予接待,不得让其进入营业场所内。并立即上报辖区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

    二、测体温

    工作人员早中晚测三次体温,体温异常人员不得上岗。体温异常的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三、戴口罩

    要求工作人员戴好口罩,接待来访人员全程佩戴好口罩。不戴口罩的来访人员拒不接待。

    四、做好来访人员登记

    要求来访人员填写好登记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体温、家庭住址、是否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等信息。

    五、做好场所消毒

    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消毒,填好消毒记录表备查。场所没有消毒前禁止营业开放。

    六、督促从业人员按要求接种疫苗

    未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得上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打第三针剂。

    七、每天上报接访客户信息表

    每天按时将来访人员情况上报市房管局。     

           


                万源市房产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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