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值班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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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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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值班制度(试行)


    为保证中心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转,切实做好值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类型

    该制度所提及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重大活动值班和防汛值班、市委市政府及中心党组安排的临时值班。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确保政令畅通。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带班期间的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的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组应保证至少一名值班人员24小时在综合股值班,其余人员在城区各点位巡察,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受理各类政务、应急事宜,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人员遇到紧急、重大公共事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报告,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同时按照带班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的指示精神,跟踪处置情况,及时进行信息上报和部门之间信息传递。值班人员传达领导指示和信息的内容要准确,不漏报、误报重要情况。

    三、值班内容

    1.值班人员切实加强业务范围点位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相关部门报告。

    2.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对收到的各类会议、应急通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发出通知机关反馈处理信息。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受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及时、妥善处置群众诉求,确保不误时、不误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3.值班人员遇有防汛任务时,要第一时间通知中心领导,并认真值守,及时响应。

    4.节假日(大、小长假)、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值班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按规定报送相关情况,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5.值班人员如遇有上访事项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妥善进行处置;要认真记录上访人员的诉求,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并与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四、值班安排

    1.综合股负责编排值班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包括临聘人员)全部参加值班,中心领导负责带班。

    2.值班分为节假日值班、防洪值班。具体分组如下:

    (1)节假日(大、小长假)值班(9:00——次日9:00)由综合股按照人员情况编制值班表,实行循环排班,党组成员带班,三名工作人员负责值守。

    (2)防洪值班(9:00——21:00 21:00-次日9:00分两班)按照综合股防汛值班表轮流值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3名,遇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后全体应急人员参与。

    (3)市委市政府及中心党组安排的临时值班,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安排。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不得误班、漏班,需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与上一班次值班情况的交接。

    2.值班人员安排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的,由相关值班人员之间协商同意后,报带班领导和综合股备案。如因未报备而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影响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3.值班人员就餐可自行协商,但不得影响值班工作。

    4.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带班领导对值班人员遇到紧急、重大公共事件的报告,要立即做出明确的指示并跟踪处置情况。

    5.中心领导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值班职责不彻底或擅离职守将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如遇有上级部门有关新的值班要求,由综合股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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