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溪镇2021年森林火灾防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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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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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  

    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及时、准确、有效地应对森林火灾发生的突发险情,最大限度的制止、减轻火灾发生时造成的各种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节 编制依据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文件,同时参照川森防指办〔202075号和万森防指办函〔202141号文件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党委、政府双首长负责制。并充分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第三节  编制原则

    防火应急预案编制,应积极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并严格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保森林资源,减轻灾害损失的总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井溪镇位于万源市东南部,距城67公里,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42个村民小组,2771户,11738,幅员面积123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144548亩,其中有林地面积94756亩。

    第三章  火情判断及重点区域

    据气象、护林指挥部门预测及我乡历年发生的森林火灾的情况分析,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各村社、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防火灾、抗火灾的思想,充分做好火情前抢险队伍的组织部署和重点部位落实专人负责制,为今年的防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镇的重点防火区是盐井坝村的川心垭、大坪,新场村的大堵溪,猫坪村及高山村的有林区,这些地方人口十分密集,森林资源丰富,历史上都有森林火灾发生的记录,是我镇森林火灾的防御重点。

    第四章 组织指挥体系

    第一节  应急指挥机构及分工

    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根据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为确保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有序进行,镇政府成立了井溪镇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长、副指挥长职务。其中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为指挥长,负责指挥部的总的决策指挥;分管应急和林业的副镇长为副指挥长,负责决策实施的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防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第二节   信息传递和报告

    信息的传递和报告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AB岗)负责,作好上传下达的专项工作。随时掌握本区的气象、气温、火情状况,根据火情,定时掌握本区的气象、气温、火情状况,根据火情,定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同时准时无误地将上级的指示精神传达到位。

    第五章 检测预警

    我镇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落实重点防火区域的书记责任制,明确指挥部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防火工作,坚持火情期间昼夜值班制度和带班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度,使防火工作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责任明,为确保今年森林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各村要高度重视,从即日起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地段、时段、人群的森林防火,做到早发现,早扑灭,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指挥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副指挥长要具体抓,负责物资、人员、打火工具到位。一旦出现火情,必须快速出动,科学处置,及时扑救,及时准确将重大火灾隐患、火情、发火地点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二是根据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以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从高到低划分四个级别,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干雷暴预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逐级报告森林火灾信息,通知受威胁地区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并及时上报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信息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若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或扑灭火不力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措施

      一、火灾扑救准备

    普及森林火灾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火意识;建立火灾扑救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扑救方案。我镇已在各村预备如下防火工具:

    照明灯250弯刀10  月锄1000把,灭火器20个,铁扫帚20把。

    二、抢险、扑救

    我镇防火指挥部研究抢险、扑救方案,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火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扑火队投入抢险扑救,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林地、建筑物等安排专人检测、防御;发生火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明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应急处置乡镇处置的是初期火,处置1公顷以下的初期火,应急办公室接到火情后,第一步是核实火情,核实后报告指挥长启动应急处置,各下设小组积极响应,调动扑火队伍、应急物资奔赴火场。转移受火情威胁的群众、物资、了解火势状况,成立前指组织熟悉火情、地情的人员会商、设立观察点,在符合三先四不打的条件下,实行出发、结束点名制,分点、分段进行科学扑救,另在重点目标、重要区域(自然保护区、学校、居民集中点、县、乡镇边界交界处)的应急处置,在一定条件下请求市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增援扑救。

    我镇组建了应急扑救队伍,在出现森林火灾时,立即集结迅速投入火灾扑救。同时预备汽车5台,抢险调用,并做到以下几点:

    全力抢救灾民。并按先老人、儿童,后成年人,先人后物的顺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迅速将其移至安全地带,转移受威胁灾民财产。

    努力抢救和保护重要设备、设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积极作好灾民的思想工作,协助灾民重建家园。

    维护好受灾地区的秩序,防止打、砸、抢现象发生,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准备好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生活。

    三、火灾事故后处置工作

    火灾扑灭后及时对火场进行清理,防止复燃。明火扑灭结束后12个小时内在受灾区派驻工作人员进行实时防守监测,12小时后无复燃现象上报镇指挥部,同时由指挥部通知受灾点村委会应急扑救结束。

    应急扑救结束后组织专项小组对火灾进行评估,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将事故发生经过向指挥部报告。对造成火灾的涉事人员、企业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严肃追责,赔偿损失。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开展专题工作会,全面梳理扑救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同时对应急扑救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影响火情扑救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追责。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火情检查

    根据万源市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井溪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辖区内的重点林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抓紧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努力作好宣传教育、排查隐患、加强领导的各项工作,为确保今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针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我镇通过召开乡、村干部会议、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让大家提高警惕,做好预防火灾的准备。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实战演练。

    三、纪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特制定如下工作记录,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责任人在防火期必须坚持24小时带班制度,并安排好24小时值班人员、监测人员,如有险情及时报告乡政府防火指挥部,并做好物资、人员、机具、资金的组织工作。

    各村干部在防火期必须各就各位,听从镇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

    各受灾村民必须听从镇、村干部的统一安排,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以个人利益为次;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重,以财产为次。

    各监测通讯人员对上级下达的各种信息、命令、决定要不折不扣及时传达。防火期随时注意对气候、火情的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做到三清三快,即险情查清、信号认清、报告说清,扑救要快、查处要快、报告要快。

    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人员岗位调整人员自动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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