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1年12月1日,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万环建〔2021〕36号.pdf万环建〔2021〕37号.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8730427
通讯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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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源市医养综合业务用房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 | 万环建〔2021〕36号 | 2021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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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源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 | 万环建〔2021〕37号 | 2021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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