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尚玉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公告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1-12-10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2021-33号

    经继承人吴杰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12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王尚玉

    吴杰

    王信芳(先于王尚玉死亡)、苏良琼(先于王尚玉死亡)、吴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东关路门诊部一幢一楼2号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0760号

     

    建筑面积:55.03㎡;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1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