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财政局
  • 作者:万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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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万源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落实政务公开责任,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及时、依法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增强财政公开透明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万源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加大对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财政动态、办事程序等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万源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 充分利用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等平台,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部门动态、市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内容。2021年共主动公开动态信息8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编发《财政信息》27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网站、财政部网站等相关媒体及时公开,做到了公开、透明、便民。二是2021年2月23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公开了《万源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协助全市228个单位依法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同时同步公开 “三公”经费的预算。除涉密单位外,所有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均全部在政府门户网公开。三是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主办件12件、协办件15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2件、协办件7件,全部办结,实现见面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投诉举报,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万源市财政局受理4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答复3件,其中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财政信息内容发布审核,严格发布程序,发布的内容应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财政各项工作动态。严格信息报送审核,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依托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动态监督机制,发布信息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惠农政策,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1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数量较少。今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税体制改革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积极探索多种形式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公众关注的财政领域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三是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对财经纪律等制度方面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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