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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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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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万源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达州市和万源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围绕“民生”这一中心,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群众的知情、参与,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调整了万源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2021年度,充分利用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件4597条,其中: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5条,各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4532条。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民政相关信息,特别是民政惠民政策、人事招考、“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等社会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到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的实施等相关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及时发布低保、特困等惠民政策的动态。

    (五)监督保障。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按程序操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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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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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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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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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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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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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舆情及网民反映情况重视不够。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强化管理,确保高质量超额完成任务。通过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民政工作阳光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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