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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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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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数据撰写。

    本年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  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政府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编制了公开指南,落实保障措施。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202112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中心由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门人员。全年通过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房屋征收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2版8条,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主动张贴公开20余条/次。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涉及房屋征收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及时的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房屋征收情况、安置还房进度等社会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主动扩大公开对象范围。强化政府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制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严格发布程序,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严把信息审核关口,确保准确权威。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促进工作能力提升,优化网络版块设置,完善网站功能,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

    落实经费保障,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载体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地宣传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规定和具体房屋征收信息,让群众熟悉房屋征收政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征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中心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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