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万源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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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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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报是国家税务总局万源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万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万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万源市太平镇河西体育路2号,邮编:636350,电话:0818-86151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万源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达州市税务局和万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万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税费收入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重点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并建立网络舆情反馈处理长效机制,以完整的制度体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规范完善申请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列明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登记台账管理,规范办理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类型进行答复,依法及时送达处理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实施办法以及万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度,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用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要求,统一对外发布口径。

    (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及时公开税收法规、最新税费政策、办税指南、办税流程和工作动态等,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通过税企QQ建、微信、钉钉、征纳互动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党政机关、各界团体、市民群众广泛宣传最新税费政策、“放管服”、“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和税务工作等落实开展情况,不断提高万源税务影响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涉税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依规公开本局相关信息,扩大政务公开信息传播知晓面。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展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积极加强与市政府网管中心等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税务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网上发布信息,并采取有效形式化解政务舆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规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强化公开队伍管理,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成效显著。但是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常态化主动公开仍有不足,面向纳税人开展调查研究不充分;政务公开的渠道还不够畅通。

    2022年,我局将按照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程序,强化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扎实做好税收工作调研,全面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涉税涉费需求,认真倾听纳税人缴费人心声,切实将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等信息及时公开公布。注重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信息公开队伍,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夯实业务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同时充分开拓“互联网 ”新渠道,充分开拓信息技术新媒体应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新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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