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符静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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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26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2022-02

    经继承人王政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2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王兴宏、符静

    王政

    符康万、胡明秀(后于符静死亡)、王兴宏、王政、符均(代位继承人)、符丽(代位继承人)

    符康万、王兴宏、符均、符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万白路紫金华庭A212

    川(2019)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2313

    100.39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2

    王兴宏、符静

    王政

    符康万、胡明秀(后于符静死亡)、王兴宏、王政、符均(代位继承人)、符丽(代位继承人)

    符康万、王兴宏、符均、符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长青路179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04818

    75.61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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