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龚吉勇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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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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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2022-03

    经继承人周茂玉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龚吉勇、周茂玉

    周茂玉

    龚兴国(先于龚吉勇死亡)、吕国双(先于龚吉勇死亡)、周茂玉、龚明滔、龚明明

    龚明滔、龚明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秦川大道鸿锦庭A1单元96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201302165号、万国用(2013)第2552

    77.7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2

    龚吉勇、周茂玉

    周茂玉

    龚兴国(先于龚吉勇死亡)、吕国双(先于龚吉勇死亡)、周茂玉、龚明滔、龚明明

    龚明滔、龚明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秦川大道鸿锦庭A2单元93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201302166号、万国用(2013)第2559

    107.1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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