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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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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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发改行审〔2022〕21号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四川西部制汇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能源安全和建立健全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四川省关于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12月17组织市规划编制中心、财政局、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业主单位及可研编制单位等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并就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万源储配煤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2201-511781-04-01-833255。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万源建设储配煤基地对保障电煤供应,稳定高峰用煤时电煤价格相对稳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该项目建成后对特殊时期全国、川渝黔地区内煤炭供应以及稳定煤炭价格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四、项目业主:四川西部制汇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制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90%,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总用地规模362350.58m2,约543.52亩,静态储煤库容:284.18万吨,其中:一期用地规模:162221.44m2,约243.33亩,静态储煤库容:100.01万吨。铁路专用线建筑规模:改建铁路专用线3300m。二期用地规模:83807.23m2,约125.71亩,静态储煤库容:70.88万吨。三期用地规模:116321.91m2,约174.48亩,静态储煤库容:113.29万吨。总建筑面积:162804.02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铁路专用线3.3公里,基地内一、二、三期1#~9#储煤库、办公用房、设备用房、辅助用房、机修车间,配套储备加油站,给排水、供电及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和设备购置等。

    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29015.31 万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七、建设工期:41个月。

    八、环境保护和节能: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节能降耗的规定,工程设计过程中的主要设备材料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制造的结构合理、效率高、能节能降耗的设备或材料。

    九、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表。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十、有效期限:该批复有效期二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接文后,请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府发〔2020〕9号)文件规定,加快推进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等前期工作,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施工、监理、设计招标,达不到招标规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招标公告应至少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体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1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审核材料。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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