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厂旧城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红线范围(石燕子沟)已经由万源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拟征收房屋范围及禁止实施相关行为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房屋范围:陶瓷厂旧城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红线范围(石燕子沟)的居民房屋及附属物(见红线图)。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不得对房屋进行转让、分割、赠与;不得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不得合并或分离户口;不得有为增加补偿费实施的其他不当行为。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实施的不当行为,我中心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且不增加补偿费。
附:红线图
此告
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