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市投促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达州市委、万源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执行国家、省、达州市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法律法规。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整理、包装、储备、推介、洽谈等工作。
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信息和项目库建设。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各项指标运行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引进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负责外来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向投资者提供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及其他涉及投资的有关业务咨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合理要求。
负责全市投资促进活动的开展和驻外机构的联络联系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简介)
二、部门单位构成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投促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投促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31.4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少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化。
(一)收入预算情况
投促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31.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投促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3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8万元,占57%;项目支出100万元,占4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投促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1.4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投促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4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7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6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5.4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9.53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9.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投促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投促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根据公开表3-3和表4-1合计情况进行说明)
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39%。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投促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1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投促中心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投促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投促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投促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231.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18.38万元;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
第三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1)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招商引资(项):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投促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主要对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等进行解释,可参照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