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市场监管局职能简介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万源市知识产权局、万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超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息体系建设。
3.负责全市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落实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市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为发展。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8.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行工作。
19.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指导协调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太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大力推进质量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守安全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万源的关键之年。万源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四城建设”战略发展定位、“双核三带五圈”经济发展布局,务实重干、苦干实干,为奋力续写“生态福地f和美万源”新篇章不懈努力。我局202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和美大局
(1)稳步推进乡镇改革“后半篇”工作。逐步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及执法队伍,优化人才结构配比,增加执法人员培训频次。
(2)全力筑牢“新冠”疫情市场领域防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按照防控重点,及时更新工作方案,让防控工作常态化。持续组织开展全市冷库排查清理信息工作,核实冷库信息。继续执行集中监管仓制度,对入万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进行入仓核酸检测。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对帮扶。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突出主责,强化市场监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建强省检中心,持续增添硬件设备,不断加强人员配备,提升检测中心检测能力,依托市域富硒特色;建优富硒科普馆,以创意富硒、特色产业、数字科技、极简精准为理念,打破传统展示厅形式的束缚,以内容为核心,介绍硒文化,科普硒知识,展示硒成果
(2)“四大安全”有力监管,群众健康有效保障
一是抓好食品安全。一是食品经营领域,抓好散装食品“三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施食品销售索证索票、水产品、保健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
二是抓好药械化安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
三是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抓好城镇燃气领域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抓好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抓好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无证、违章操作及客运索道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四是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强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加大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力度;争取发展万源市的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的宣传;积极推行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力争全年不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班子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及党建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万源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万源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万源市私营企业协会、万源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四川省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万源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第二部分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341.7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2341.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1.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c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234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72万元,占93.98%;项目支出141万元,占6.02%,其中:企业档案扫描经费2万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费1万元,“3.15”活动及投诉处理经费2万元,“春雷行动”活动经费3万元,富硒产品检测中心工作经费100万元,药品抽检经费5万元,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经费5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万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购置专项经费2万元,食安办工作经费5万元,县级大宗食品安全抽检经费5万元,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4万元,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经费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341.7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1.7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1.7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2.43万元,占79.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6万元,占9.97%;卫生健康支出90.45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155.48万元,占6.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1356.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主体档案资料扫描及电子录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开展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开展及宣传资料印制、制作宣传展板等和开展“春雷行动”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2022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运行中的电费、水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实验室专用耗材、实验设备校对、核验等的项目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的项目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2022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2022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快速抽检检测试剂购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县级大宗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工作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项目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14.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2022年预算数为18.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家属生活抚恤开支。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90.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补充医疗等支出。
12.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155.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原万源市农产品检验中心机构改革时整体划入时,原属农检中心的检测车同时划入,所以2022年新增执法车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4辆,其他类型车辆3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保障全局市场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出差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2.87万元,比2021年预算4.09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设备2辆(检测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2年市场监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插入本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