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部署实施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职责范围内的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以及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禁毒工作。
(十)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达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政工室。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宣传工作。
2.警务保障股。组织实施警务保障工作。
3.情报指挥中心。负责市公安局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史志、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实战指挥和辖区110报警服务工作。
4.督察审计大队。负责督察、审计、信访等工作。负责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组织实施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6.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籍管理工作。
7.刑事侦查大队。组织开展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职责范围内的刑事犯罪案件。
8.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9.特(巡)警大队。负责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治安秩序维护,参与打击各类街面违法犯罪。组织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10.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11.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12.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3.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14.禁毒大队。负责侦办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
15.科技信息化大队。拟订科技兴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市公安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市公安局群团组织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股。负责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直属机构
1.万源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矿产、农用地等自然资源的刑事案件。
2.万源市看守所。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
3.万源市拘留所。负责依法收拘、关押被决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审查的人员以及异地送拘的被拘留人。
4.万源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理脱毒、心理矫治。
(三)派出机构
古东关派出所、竹峪派出所、河口派出所、白沙派出所、旧院派出所、大竹河派出所、八台派出所、草坝派出所、官渡派出所、黄钟派出所、罗文派出所、青花派出所、石塘派出所、长坝派出所。主要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业务工作;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东关路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622544
六、负责人姓名:覃浩然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