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区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人大以及群团组织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关后勤管理、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工作。负责目标考核、人事管理、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群众接待等工作。依法独立对街道社区两级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所辖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在服务基层治理、提升资金效益、防范化解风险中的职能作用。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部署和要求,拟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政治理论学习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居务公开。
3.财政所。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街道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兑。管理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财政年度决算。管理街道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预算内外、社区居委会经费的使用。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街道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4.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金融、内审、统计等工作。承担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引导乡村产业发展。负责检查、指导、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管理民族宗教、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务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建成区外的绿化美化、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活动,对辖区内老旧社区用房的改造、建设、提档升级提出计划和方案。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民政、广播文化、规划建设、新村建设、房产备案、卫生健康、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涉及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行使下放的行政许可权。
5.社会治理办公室。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反邪教、反暴恐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指导、检查、督促社区和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对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负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网格化监管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群众信访日常工作。
6.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执法考核督办。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权。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外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执法工作。指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治理、水质监测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7.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农村住房安全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制定辖区内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健全和完善乡镇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自防自救工作以及消防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
(二)直属事业单位
1.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涉及民政、农民工服务、卫生健康、劳动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承担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等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性救助等审核服务以及救助平台的运行维护和数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各项社会救助人员调查统计、申报工作,承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贯彻落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安排,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承接上级派送的志愿服务项目,根据群众需求,及时调整更新文明实践项目内容;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阵地,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推进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负责管辖范围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承担经济统计和经济普查等工作。负责拟订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管理工业和第三产业。负责工业、第三产业技术推广。参与拟订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旅游产业改革,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服务。负责统计、工业经济、商贸、物流、服务业等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办理、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政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万源市古东关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社区服务工作,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负责各类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负责辖区内的农业技术推广、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做好辖区内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万源市古东关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拟订村镇规划,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并组织和保障规划的实施;协助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的规划编制工作及充分发挥地方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的规划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康养旅游事业的建设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管理、农村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农民宅基地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违法建设用地整治等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政策措施,做好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办燎原社区建设路4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622226
六、负责人姓名:田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