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22号
经继承人谭顺伟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谭孝顺,王官华 | 谭顺伟 | 王顺和(先于王官华死亡)、张礼贵(先于王官华死亡)、谭德义(先于谭孝顺死亡)、朱宗珍(先于谭孝顺死亡)、谭顺强、谭顺蓉、谭顺波、谭顺涛、谭顺伟 | 谭顺强、谭顺蓉、谭顺波、谭顺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金缔路(原城守粮站)1单元4楼2号 | 万源房权证集资字第0266号 | 114.81㎡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