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水泥厂职工房”业主办理产权证书的 公告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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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大业主朋友:

    水泥厂职工房因历史原因,业主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均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以来,业主仅凭房产证无法办理买卖转移过户以及银行抵押贷款,经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阅历史档案资料,会同相关部门多次研究解决方案,现已全面解决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问题,请广大业主带上以下资料到万源市河西政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2、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宗地图(原件);

    4、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

    同时,我中心郑重声明未委托任何房产中介机构为广大业主代办不动产登记,本次登记申请我中心仅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0/户,土地出让金缴纳费用由万源市行政审批局按测绘机构测绘面积据实收取。

    若有疑问请咨询0818-8730451

    特此公告!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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