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青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
来源:万源市青花镇
发布日期: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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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万源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迎峰度夏”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积极做好迎峰度夏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夏季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节电管理对象

重点场所:办公区、会议室、食堂、教室、教学楼、实验楼。

重点设施设备:空调、电机、电锅炉、电热水器、教学设施设备、景观照明、led显示屏等。

二、节电管理措施

(一)推广使用led灯、节能灯,覆盖率达到100%

(二)调整照明系统运行状态,除消防应急照明外,公共区域照明原则上保持最低照明需求,关停办公区域内景观照明灯。

(三)淘汰更新能效等级低的空调、电机、电锅炉、电热水器,重点是低能效等级的老旧空调。

(四)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空调制冷温度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

(五)非工作时间关停中央空调、电锅炉、电热水器等高耗能设备。技术关闭未使用的会议系统、教学设备和led 显示屏等。

(六)加快新能源技术推广利用,新建安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等。

(七)培养节约用电习惯,做到“即开即用”“人走点断”,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等现象。

(八)发起节电宣传行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九)开展节电专项检查指导,坚决纠正用电浪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迅速主动采取措施,安排布置节约用电工作,确保将节电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节电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节电宣传专项行动,举办节电知识培训,发起节电倡议,发放节电宣传资料,粘贴节电提示牌,积极营造用电良好氛围。

(三)开展督促检查。镇政府将会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单位要根据节约用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工作措施,推进“节约用电”取得实效。

 

 

                                  万源市青花镇人民政府

                                      2022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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