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助力信用信息修复 推动企业降本减负
来源: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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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22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未在法定时间内(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稳经济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针对目前万源市市场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出台了《关于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通知》。凡在2022年8月31日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提出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可免于行政处罚。

依照《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74户、农专5户、企业2户;修复企业行政处罚信息1户,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本着包容审慎及柔性的执法宗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降低信用修复成本至少16.2万元以上,进一步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稳定了市场主体、就业,为“生态福地 和美万源”经济增长添“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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