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天菊、彭贤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9-20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2022-30

    经继承人彭继安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0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李天菊、彭贤田

    彭继安

    李天菊之父(先于李天菊死亡)、李天菊之母(先于李天菊死亡)、彭贤田之父(先于彭贤田死亡)、彭贤田之母(先于彭贤田死亡)、彭继倾、彭继安、彭继明、彭继春

    彭继倾、彭继明、彭继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万源市太平镇长征路(原万新铁厂41单元24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0007号,万国用(99)字第02004011

    56.24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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