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33号
经继承人何芙蓉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及代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何发亮、万进菊 | 何芙蓉 | 万发祥(先于万进菊死亡)、王礼昌(先于万进菊死亡)、何兴宽(已去世)、何成万(先于何兴宽死亡)、何兴宽之母张氏(先于何兴宽死亡)、胡国秀(先于何发亮死亡)、何发菊、何芙蓉 | 何发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红旗路1号(市轻工会)1单元3楼1号 |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01777号 | 70.24㎡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1日